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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取消市江南惠民小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2023-08-16 10:04:13来源: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料图】

为了维护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着力纠正市江南惠民小区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等行为,推动公租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平、高效。根据省、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中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五款、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从2023年8月15日起对市江南惠民小区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行为的,及承租家庭因财产和住房等状况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其所承租的住房。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接到市房管局通知的家庭到市江南惠民小区服务中心(惠民小区二期服务中心)领取《关于腾退市惠民小区公租房告知书》,8月23日前腾空所承租的住房,在惠民小区物业办办结退房手续,结清住房租金和相关费用。若本人对房产信息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对于不按时配合退出的家庭,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及公职人员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同时,我们持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举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行为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公租房配租公平、公开、公正。

检举投诉电话:0914--2333678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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